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诞生,在我国“民告官”从此有了制度上的保障,但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仍然突出。2014年《行政诉讼法》进行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修,立案登记制改革、受案范围的扩大、判决类型的丰富等都促使民众敢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行政主体之间的争议,行政诉讼案件量激增。本课程对现行《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多元化、受案范围的扩大、原告资格的扩大、被告资格标准的多元化、举证责任分配、判决类型的丰富及执行方式及特点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细致的讲解,旨在使课程受众能够对行政诉讼制度进行较全面的了解,并为广大行政诉讼实务参与者提供专业借鉴。
【培训地点】中国政法大学。也可根据委托单位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培训地点。
【培训对象】各地人民政府分管政府法制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各政府机构有关负责人及复议工作人员、各有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及法律顾问;各级法院行政庭法官;仲裁委仲裁员;律师事务所从事行政法律事务的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行政法学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培训证书】中国政法大学颁发结业证书。
【培训方式】面授学习(理论授课、现场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线上学习(录播、直播等相结合);混合式教学(面授学习、线上学习等相结合);“送课上门”等多种方式。
【课程设置】课程仅供参考,可根据委托单位量身定制培训课程。
课程内容 |
课时 |
《行政复议法》修订的挑战和应对 |
4 |
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实务——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注意的细节、审查的重点环节及相关工作规范 |
4 |
行政诉讼法的修订与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 |
4 |
行政主体理论与行政组织法 |
4 |
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解读 |
4 |
行政复议综合法律知识 |
4 |
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分析 |
4 |
《行政处罚法》修改与我国行政处罚法制的变迁 |
4 |
习近平法治思想之“改革与法治” |
4 |
如何理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
4 |
行政处罚证据制度研究 |
4 |
行政处罚视野下的行刑衔接 |
4 |
“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定位与行政复议制度完善 |
4 |
《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复议调解与和解 |
4 |
行政诉讼中的预防性保护 |
4 |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与理论反思 |
4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4 |
行政裁决的制度功能及其争议解决 |
4 |
行政诉讼中的预防性保护 |
4 |
【培训保障】
1.全程服务:训前需求调研、训中规范管理、训后延伸服务,构建完整培训链条。
2. 学员管理:建立学员档案、成立班委、分工协作、全程管理。
3. 教学服务:组织专门教学管理人员,做好教务管理、教学管理及学务管理。
4. 质量评估:设计学员调查问卷,评估培训效果及师资评价,确保培训质量。
【联系方式】
姓名:孙老师、武老师
电话:010-58908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