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承办的“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第一期)”开班仪式在北京成功举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秀云,全国法学教师培训基地办公室主任刘坤轮,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宋乃龙出席仪式,来自吉林、黑龙江两省157位骨干教师和班主任参加仪式。仪式由宋乃龙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秀云讲话 李政达/摄)
李秀云代表学校对本次培训的顺利开班表示热烈祝贺,对教育部长期以来对中国政法大学的建设发展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排除万难、不畏暴雪参加本次培训的全体老师们表示真诚感谢。李秀云指出,国家安全,重于泰山;治国之要,奉法则强。《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不仅为健全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夯实基础,也为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开启新篇章。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国家安全总体形势继续稳定向好,有序可控。同时,我国也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安全及发展环境。对此,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5月3日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政法大学作为全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具有服务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责任和使命。本次受教育部委托承办此次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正是践行这一责任和使命的具体体现。
(全国法学教师培训基地办公室主任刘坤轮讲话 李政达/摄)
刘坤轮作动员讲话。他强调,本次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培训由全国法学教师培训基地办公室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承办,受到教育部与财政部高度重视,体现了中央对国家安全与法治关系的统筹部署。他指出,本次培训旨在提高中小学教师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课程的教学能力以及将国家安全教育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中的设计能力。各位参训老师是国家安全教育的传播者,要用最扎实的理论与实务积累把国家安全知识与实践能力传播下去。
(学员代表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中心学校陈永林副校长发言 李政达/摄)
学员代表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中心学校陈永林副校长发言。他指出,随着国际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国家安全知识逐渐成为全民都应学习的主题内容。《教育部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小学阶段应启蒙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初中阶段应增强学生国家安全意识、高中阶段应树立学生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学阶段应引导学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该要求势必成为教师队伍的新挑战。他表示,作为参训学员,应珍惜本次培训机会,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将培训所学知识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全学科教学过程中。
任友群因工作原因未能到达现场,特录制视频寄语各位参训学员。他表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他指出,教育工作者要全面提升国家安全教育意识,各位参训学员要提高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本领,承训学校要不断提高国家安全教育培训水平。他强调,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广大教师责无旁贷,广大教师与教育工作者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托,珍惜人民教师无上荣光,承担起这份重任。最后,他预祝本次培训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 第一期>学员合影)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教师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总体部署,教育部于2020年启动实施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共有四所高校分片区承办。其中,中国政法大学承担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山东、河南六省的培训任务。本次培训由中国政法大学全国法学教师培训基地办公室与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具体承办单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为指导,面向中小学从事国家安全教育的相关学科骨干教师和班主任开展,以帮助中小学教师形成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系统性认知、提高中小学教师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课程的教学能力以及将国家安全教育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中的设计能力。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由具体承办单位相关团队精心设计,并通过专家学者多次论证推敲;邀请的授课师资中既包含高校教授学者,也包含实务部门专家。作为本次培训的承办单位之一,继续教育学院在疫情常态化的大背景下,积极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线下课程防疫工作方案,以确保本次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