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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基层法律工作者专业能力与素质培训交流论坛在我校昌平校区举行
时间:2019-01-05 10:05:44 来源:  作者: 浏览:

 

1月2日,首届中国基层法律工作者专业能力与素质培训交流论坛在我校昌平校区举行开班仪式。我校副校长李树忠、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宋乃龙、副院长张晓琴,山西省原平市南城法律服务所主任韩勇盛、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秘书长裴建中、山东省聊城市顺风法律事务所主任王祥发、山东省青岛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刘华明、湖南省邵阳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秘书长肖品祥、浙江省义乌市义东法律服务所主任骆渭清出席开班仪式。仪式由宋乃龙主持。

李树忠迎辞。首先,他代表学校对所有学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服务制度,发端于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已经走过了40年的历程。在这40年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尤其是基层法治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是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他表示,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法治刚刚起步,当时的法治方针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有法可依”作为法治方针之首,强调了立法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我国的立法工作也是和改革开放相伴而行的,伴随着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党中央的一次伟大判断。他表示,我国当前各主要领域已经有法可依,未来法治建设的目标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转变的标志,强调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他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已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他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进入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的法治服务队伍存在市场失灵的问题。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国家整个法治化进程。因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仍是我国法律服务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最后,他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发展历程、基本建设以及当前学校建设“双一流”院校发展的新契机。

韩勇盛发言。首先,他代表参会人员对校领导、院领导亲临会场指导工作表示感谢。他表示,在过去的30多年时间里,基层法律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上为党和政府保驾护航,下为百姓排扰解难,把自己的青年年华奉献给了基层法律服务这个光辉的事业。国家没有忘记我们,人民没有忘记我们,党中央关心着我们。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已经确立了我们的诉讼代理人地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们这支队伍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他强调,作为基层法律工作者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在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指引下,继往开来,把基层法律服务事业做得更好,展现基层法律工作者风彩,体现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价值,实现基层法律工作者共同的梦想。

裴建中发言。他表示,作为本次活动参训代表必须把握好这次学习机会。第一,明确目标,促进自身发展明确学习目标,按培训课程安排,做到学习有计划,有的放矢,带着目标来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理论水平和工作技能。更新理念,掌握法律法规和法律实务,实现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再提高、再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第二,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工作效能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有所用,以提高我们工作的效率和工作的品位。第三,努力提高对这次培训的认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学习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纪律,强化自我管理,认真参训,积极交流,正确处理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之间的关系,尊敬老师,团结同志;专心听课,做好笔记;积极交流,灵活运用;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他表示,会把这次培训交流活动,作为向兄弟省、市、区同仁学习,建立行业友谊的机会,将充分利用这样的活动平台,进行各种互动交流学习,使学习培训交流更加扎实有效。

随后,大家共同观看了江平教授为此次论坛录制的讲话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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