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三家共同主办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商事仲裁实务培训”模拟仲裁庭审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会议厅举行。首席仲裁员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赵杭老师担任;申请方所选仲裁员是北京市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杨红老师;被申请方所选仲裁员是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王清友老师;他们共同组成仲裁庭。北京仲裁委的郭超担任秘书。中国政法大学费安玲教授作特约点评人。活动由张然主持。本期全体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由本期学员扮演。本案为建筑装饰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为工程的承包方,被申请人为工程的发包方。
庭审前,仲裁庭按照程序要求进行了庭前评议。
庭审之初,被申请方当庭提出反请求,仲裁庭决定受理,并告知庭后补办相关手续。申请方对该反请求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仲裁庭将该异议上报本仲裁委员会决定。
庭审中的质证,双方采取的是一证一质的方法。各自就自己的请求事项,在首席仲裁员的引导与推进下,围绕着几个焦点问题进行着精彩而激烈的辩论环节,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工程结算款支付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不同,被申请人提出的反请求是否可以在本案仲裁中主张?答辩形式的质量异议是否能够在本案仲裁中予以审理并获得采信;2若有,申请人是否应该为被申请更换玻璃?质保金的支付是否会受到被申请人质量异议的影响;3仲裁中的律师费请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依据是什么?
在首席仲裁员赵杭老师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进行调解,但因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告终。仲裁庭鉴于庭上申请方就被申请方的反请求进行了答辩,管辖权异议已不存在,并告知双方对该请求不再进行开庭。
最后,由费安玲教授作精彩点评。她首先指出,同一法律事实不论是作为抗辩理由还是反请求理由,都要做到清晰、明确,这样更能得到仲裁庭的支持;其次,就双方的着装给予了肯定,着装的正式是执业人团体的形象,法律人自尊的体现;最后,她指出仲裁的最高宗旨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法律上的救济,即通过公正、公平、效率来实现。
庭审圆满结束,扮演双方代理人的学员邀请仲裁庭老师以及点评人一起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