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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举行商事模拟仲裁实务培训
时间:2013-07-11 10:57:13 来源:  作者: 浏览:

7月5日上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三家共同主办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商事仲裁实务培训模拟仲裁庭审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会议厅举行。首席仲裁员由北京外交学院法学教授孙积禄担任;申请方所选仲裁员是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檀中文;被申请方所选仲裁员是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汤建新老师;他们共同组成仲裁庭。北京仲裁委的张然任秘书。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清友老师做特约点评人。活动由张然主持。本期全体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由本期学员扮演。准备期间张然负责指导。本期是一起有关保险合同纠纷的案件。它涉及到一起事故,二个当事人,三个受损车辆,四个保险险种的赔付。在开庭之前,双方代理人与张然再次沟通,张然对双方给予了几点提示:一、在自方提出的证据中不要自相矛盾;二、听清仲裁员提问后再回答,并要简明;三、质证时,对对方提出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的认可程度给予明确。

庭审之初,首席仲裁员向大家介绍了仲裁的五个环节,即庭前评议、庭审、庭外调解、庭后合议、仲裁书的制作。

庭审刚刚开始,被申请人即对该仲裁委员会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是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与北京仲裁委员会有区别,北京市不仅有北京仲裁委员会,还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因此本会无管辖权。最终,仲裁庭宣布仲裁委做出的书面决定是驳回异议,庭审继续。

庭审中,双方代理人围绕着车辆保险中申请人的损失依据、施救费用是否属于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车辆损失的根据、扣减强制保险是否成立等争议焦点,在仲裁员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着激烈的举证、质证和辩论。

最后,王清友老师做精彩点评。他对被申请方代理人的表现给予了肯定。他说,一、代理人讲话的语速要适中,更要注意准确、精炼;二、准备一定要充分,注意逻辑性、条理性、准确度的把握;三、指出当庭提交证据的弊端,四、讲话要有依据,并围绕仲裁请求和案件焦点进行。

    本期模拟仲裁教学活动圆满完成,部分学员与仲裁庭的老师、点评人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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