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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时间:2011-03-16 15:35:30 来源:  作者: 浏览:

    2011年3月14日至16日,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分党委书记刘守仁,院长助理、项目研发中心主任孙智与函授站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杨涛一行前往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进行考察,并与该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林春贵、党委委员、副院长潘志学、教务处处长张恩学、函授学院院长徐艳华和该院办公室主任苏彦来、党委秘书高盛峣一同参加了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前的座谈会上,林春贵院长首先代表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对刘守仁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该院的基本情况、发展历程、面临的困境以及应对困难的决心和具体措施。林院长指出中国政法大学几乎参与了建国以来的所有立法活动,是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是中国政法院校的旗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作为黑龙江省的政法院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依靠所拥有的省内一流法学教育师资队伍,探索出了一条适合自身发展且惠及广大在校学生的法律人才培养道路。与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战略合作,可以进一步加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技能的训练,更好地培养应用型高级法律职业人才,逐步将学院建设成为我省法学教育的基地、法律信息的中心和法律人才的摇篮。

    刘守仁院长详细地介绍了政法大学对继续教育资源进行整合、机构调整的情况、继续教育学院的机构设置、各机构的主要职责、运行机制和今后发展的定位、指导思想、工作思路。他表示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战略合作将是长期的、深入的;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只是一个开始,随后还将有大量合作计划,会在更广泛的领域进行探讨、交流、合作。他特别强调,加强校校合作是政法大学构建开发教育、继续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校与校之间的合作,共同探讨为社会提供高品质教育服务的新模式、新途径,共同搭建新的平台,加强区域性教育服务社会需求的研究,特别是在推动黑龙江省政法系统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体系建设,全面服务于黑龙江省政法队伍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双方应做出更大努力。

    座谈中,双方领导均表示,今后要继续加强两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拓宽双方合作空间,充分发挥中国政法大学的品牌优势和政法学院的资源优势,努力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座谈会后,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仪式后,双方项目具体负责人依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就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班、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项目、司法考试培训项目、法律人才专修计划项目、设立“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远程公共服务体系”和“司法职业终身教育远程公告服务体系”试验基地、设立中国政法大学黑龙江省函授站等有关事宜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双方在近期内还将就具体合作项目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合作方案,签订项目实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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