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程序适用于我院学生因事需加盖“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印章的过程。 二、学生申请使用院印,需先到年级办公室,向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老师负责填写“用印申请单”(此单 可到学院办公室领取或在学院网页下载),签名并加盖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后交学生。 三、学生持需加盖院印的文本和“用印申请单”到学院办公室办理用印事宜(地址:学院路法苑楼212房间,咨询电话010-58908476、58908477)。 四、院印不使用于月票,学院办公室对此不予办理;学生成绩证明用印到考试与成绩管理办公室;学籍证明到招生学籍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