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继续教育学院在学院路校区召开2018年第16次院务会议,会议由学院院长宋乃龙主持。学院副院长张晓琴,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刘玉娥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学院分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列席了会议。
一、审议通过政企中心关于付贵州省政府第1期培训班学院住宿费和教师课酬的申请。
二、审议通过政企中心关于付四川省南充市、达州市国税局培训班学员住宿费和教师课酬的申请。
三、审议通过政企中心付证监会第8期培训班学员住宿费和教师课酬的申请。
四、审议通过政企中心关于付河北省磁县、魏县纪检干部培训班学员食宿费和教师课酬的申请。
五、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原海外留学项目向合作单位退还风险保证金的申请。
六、审议通过司法职业教育中心关于付第75期申请执业律师培训班校外教师课酬的申请。
七、审议通过司法职业教育中心关于付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培训班校外教师课酬的申请。
八、审议通过司法职业教育中心关于付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培训班校外教师课酬的申请。
九、审议通过学院相关部门非在编员工11月份工资。
十、研究学院2019年财务预算工作。
十一、研究学院科级及以下岗位换届聘任及相关工作。
十二、研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改革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