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学校与实务部门的融合交流与优势互补,大力推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和深化,12月19日,我校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举行共同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签订和揭牌仪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和我校校长马怀德出席仪式,并共同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马怀德介绍了我校的办学历程,代表学校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对我校建设发展的支持表示感谢。马怀德强调,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并就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人才培养和青年成长成才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法学教育要处理好法学知识教育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此次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又一重要行动。今后我校将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密切合作,深化互动,确保合作协议落实落地落到位,把福建法院系统的优质法学教育资源引入学校,让青年学生更好锻炼成长,成为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法治人才。
吴偕林在致辞中指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途径。两家的共建对于加强法院与高校的良性互动,提高法院司法水平和高校科研育人水平都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他指出,未来要以此次共建作为新的起点,从签约到履约,重在善作善为;从备忘到难忘,贵在创新创造;从合作到合力,要在同向同行;从基地到高地,成在共建共治。他希望双方不断推动人民法院和高校合作走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开创新局面,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所签协议,我校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法学院校与人民法院各自的优势,通过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和审判人才教育培养培训基地、加强人员相互交流、互派人员讲学授课、共同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在教育培训、案例研究、资源共享、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福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志沙和我校副校长常保国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共建协议。仪式由福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汉宏主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干警代表和我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本次活动。
期间,马怀德一行还参加了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0年青年论坛,并与我校福建校友代表进行了座谈。
文章转载自:法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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