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背景】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纠错的重要机制,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寻求救济、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依托。能否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关系到中国行政监督机制和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也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进。2023年9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行政复议法施行二十多年来的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把握行政复议制度定位和特点,贯彻落实改革部署,总结改革经验,注重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重点解决制约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突出矛盾问题,适应新发展阶段对行政领域各项工作和制度建设的新要求,将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
【培训地点】中国政法大学。也可根据委托单位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培训地点。
【培训对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各级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法治教育从业人员,高校法学教师等。
【培训证书】中国政法大学颁发结业证书。
【培训方式】面授学习(理论授课、现场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线上学习(录播、直播等相结合);混合式教学(面授学习、线上学习等相结合);“送课上门”等多种方式。
【课程设置】课程仅供参考,可根据委托单位量身定制培训课程。
课程内容 |
课时 |
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与实施路径 |
4 |
行政复议综合法律知识 |
8 |
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建构 |
4 |
《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复议调解与和解 |
4 |
“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定位与行政复议制度完善 |
4 |
《行政复议法》的现在和未来 |
4 |
以案说法:行政复议实务详解 |
4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 |
4 |
行政复议原理与技巧 |
4 |
行政复议、应诉的若干具体问题 |
4 |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
4 |
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例实务分析 |
4 |
【培训保障】
1.全程服务:训前需求调研、训中规范管理、训后延伸服务,构建完整培训链条。
2. 学员管理:建立学员档案、成立班委、分工协作、全程管理。
3. 教学服务:组织专门教学管理人员,做好教务管理、教学管理及学务管理。
4. 质量评估:设计学员调查问卷,评估培训效果及师资评价,确保培训质量。
【联系方式】
电话:010-58908487,18600965060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10-58908487,13611350521
联系人: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