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检察机关要忠实履行职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培训地点】中国政法大学。也可根据委托单位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培训地点。
【培训对象】法院系统各级领导干部。
【培训证书】中国政法大学颁发结业证书。
【培训方式】面授学习(理论授课、现场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线上学习(录播、直播等相结合);混合式教学(面授学习、线上学习等相结合);“送课上门”等多种方式。
【课程设置】课程仅供参考,可根据委托单位量身定制培训课程。
课程内容 |
课时 |
检察监督与制衡的理性思考 |
4 |
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
4 |
检察实务——关于案件定性、证据采信方面的司法办案实务 |
4 |
新形势下检察职能配置及其应对路径 |
4 |
检察系统党建工作要求与方法 |
4 |
当前基层社会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
4 |
基于《民法典》的权利及其维护 |
4 |
检察信息撰写技巧 |
4 |
检察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例热点问题 |
4 |
检察监督与制衡的理性思考 |
4 |
电子证据的运用与技巧 |
4 |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
4 |
互联网时代下如何做好检察宣传工作 |
4 |
公文写作技巧和政府公共关系 |
4 |
检察官的执法理念与职业道德 |
4 |
【培训保障】
1.全程服务:训前需求调研、训中规范管理、训后延伸服务,构建完整培训链条。
2. 学员管理:建立学员档案、成立班委、分工协作、全程管理。
3. 教学服务:组织专门教学管理人员,做好教务管理、教学管理及学务管理。
4. 质量评估:设计学员调查问卷,评估培训效果及师资评价,确保培训质量。
【联系方式】
唐丽娟(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司法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电 话:010—58908481 手 机:18910123132
王丽霞(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司法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主管)
电 话:010—58908608 手 机:1345231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