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各部门、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国政法大学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5-2030年)》及学院综合改革工作部署,根据《继续教育学院聘用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工作质效提升月”专项活动要求,全面提升学院教职工创新能力和工作效能,现就开展学院聘任教职工2024年年度考核、2023-2024年度聘期考核和全员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年度考核及2023-2024年度聘期考核
(一)考核程序
1.各部门、中心根据考核办法,组织本部门、中心员工进行考核。
2.学院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部门考核意见,审议确认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
1.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均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部门教职工总数的20%。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部门教职工总数的14%,不占用年度优秀比例。
3.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员工将调整工作岗位或留原岗位考核三个月,考核期间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70%核发,考核期满合格能胜任工作后恢复原工资标准。聘期考核为“不合格”的员工,需调整工作岗位或不予聘用,调整工作岗位考核期为六个月,考核期间按新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50%核发,考核期满合格能胜任工作后恢复本岗位工资标准。
4.学院各部门、中心根据考核办法,组织本部门、中心员工填写《聘期考核表》(见附件1)和《聘期考核及年度考核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报综合办公室。
二、 全员岗位聘任
(一)聘任程序
1.应聘报名
各部门、中心应立足学院综合改革及建设发展需求,结合2024年年度考核、2023-2024年度聘期考核结果,开展全员岗位聘任工作,对照《全员岗位聘任机构及岗位设置》(见附件3),组织教职工填写《岗位聘任申请表》(见附件4),并汇总《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报综合办公室。
2.学院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面试
面试包含个人陈述环节,内容包括原岗位工作总结和竞聘演讲。陈述需紧扣“工作质效提升月”活动要求,总结需聚焦实际工作中影响质效的核心问题,从工作饱满度、贡献度及创新维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竞聘演讲需阐述岗位认知、工作规划及突破性举措。陈述内容应量化、凝练,时间不超过3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学院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作出决定
学院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将统一对岗位聘任工作进行审议,确认最终的考核与聘任结果。
聘任工作小组对于面试不合格率达到40%的人员将进行院内岗位调剂,对于不服从院内岗位调剂的人员,学院将不予聘任;对于不合格率达到60%及以上的人员,学院将不予聘任。
如对岗位有疑问,请及时向各位分管院领导咨询。
请各部门、中心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考核及岗位聘任工作,相关材料要求须及时通知到每一位院聘员工,并于2025年4月10日(周四)11:00前,将所有考核及聘任材料,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报学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朱琳 58908476
附件:1.聘期考核聘任表
2.聘期考核及年度考核信息汇总表
3.全员岗位聘任机构及岗位设置(另行通知)
4.岗位聘任申请表
5.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