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加入收藏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2011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时间:2011-08-31 10:01:28 来源:  作者: 浏览:

                 

*申请学士学位时间 2011 10 9 2011 10 12 ,(9:0011:0014:0016:00)。

*申请学士学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法苑楼316室】,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申请学士学位条件:(下列两项缺一不可!)

1、通过北京市教委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2、专升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课程考试补考次数少于六门次(六门次可以申请)。

高起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课程考试补考少于九门次(九门次可以申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因违反校纪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2
、毕业时间超过两年。

*申请学士学位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1份(见附件1

2、学士学位英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规格为A4纸;正面印毕业证书,反面印学士学位英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审查完毕后即还。)

3、蓝底彩色2寸照片1张,请在 9 30 前将同底版照片电子版1张发送到以下邮箱:crxwsq@163.com,邮件主题:2011半年学位申请照片+姓名。(照片用身份证号作为文件名,一律采用数码照片,不得采用扫描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单张大小不得超过10KB。)

 

重要提示!

学士学位申请逾期不再补报,请按时间及要求提交申请!

不提供电子照片者,今后将无法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查询服务!

本次提交学士学位申请的学生请于201112月底登录学院网址

http://127.0.0.1在学院公告中查询领取学士学位证书时间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2011830

 

 

附件一: 学士学位申请表 .doc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条:继续教育学院2011下半年函授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1年中秋节放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