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学士学位时间:
2011
年
10
月
9
日
至
2011
年
10
月
12
日
,(9:00—11:00,14:00—16:00)。
*申请学士学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法苑楼316室】,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申请学士学位条件:(下列两项缺一不可!)
1、通过北京市教委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2、专升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课程考试补考次数少于六门次(六门次可以申请)。
高起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课程考试补考少于九门次(九门次可以申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因违反校纪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2、毕业时间超过两年。
*申请学士学位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1份(见附件1)
2、学士学位英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规格为A4纸;正面印毕业证书,反面印学士学位英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审查完毕后即还。)
3、蓝底彩色2寸照片1张,请在
9
月
30
日
前将同底版照片电子版1张发送到以下邮箱:crxwsq@163.com,邮件主题:2011下半年学位申请照片+姓名。(照片用身份证号作为文件名,一律采用数码照片,不得采用扫描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单张大小不得超过10KB。)
重要提示!
学士学位申请逾期不再补报,请按时间及要求提交申请!
不提供电子照片者,今后将无法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查询服务!
本次提交学士学位申请的学生请于2011年12月底登录学院网址
http://127.0.0.1在学院公告中查询领取学士学位证书时间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2011年8月30日
附件一:
学士学位申请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