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商事仲裁制度产生于20世纪初,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实行过一段时间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不同体制的双轨商事仲裁制度。1994年《仲裁法》颁布后,我国逐渐构建起《仲裁法》框架下统一的现代商事仲裁制度。作为独立的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仲裁”通过调动社会各行业专业人士裁断纠纷、化解矛盾,具有当事人自愿、简便、快捷、经济、保密等特点,深受市场主体欢迎,也为各国所重视。
商事仲裁具有国际性特征,注重国际化并敏于适应商业变迁。尤其是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已适用于150个国家或地区(我国1987年加入该公约),这种直接适用国际公约的国际范围的裁决执行力保障了仲裁在各种争议解决中独居鳌头。随着《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的推广,商事仲裁制度在国际上普遍施行,已成为国际经济贸易中解决争议的主要方式。
“仲裁的好坏取决于仲裁员(Arbitration is only as good as arbitrators)”是仲裁界的经典格言。仲裁制度的优势和内在吸引力的发挥,归根结底要落实到仲裁员对个案的审裁处理的具体过程中。中国现行的是机构仲裁制度,即仲裁员受聘于不同的商事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而“仲裁委员会作为一个机构在行业中所获得的整体评价,也构成仲裁权威性的一部分”,“仲裁委的声誉则是由该机构的规则及其在选聘仲裁员方面的鉴赏力来保证的。”因此,仲裁员的发现、培养和选聘不仅对于仲裁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也构成仲裁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是仲裁机构铸造自身公信力的基础。
因此,进行对仲裁员需要掌握的相关专业内容的系统化、常态化、阶梯式的学习、培训是仲裁这一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很强的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当前制约仲裁发展中商事仲裁行业对仲裁员素质的高要求、以及其它行业对仲裁员水平的挑战,与新兴的商事仲裁员行业经验积累不足、专业技能落后的矛盾问题的重要途径;既适应我国商事仲裁发展的需求,又是商事仲裁国际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第一品牌,承担着中国法学教育、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历史责任。我校致力于支持和推动中国仲裁研究和实践的发展,探索和推广仲裁员课程的学习培训是我校贯彻法学教育服务社会的理念、广泛开展开放教育的又一积极举措。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是于1956年在我国最早设立、也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贸仲第十七届委员会在聘仲裁员将于2011年4月30日聘期届满,委员会根据章程规定聘任新一届仲裁员。根据贸仲2011年仲裁员换届工作安排,选聘仲裁员将引入培训考核机制,即在贸仲委秘书局组织对申请担任仲裁员的申请人进行初选后,对通过初选的候选人进行培训和考核。
双方经协商,决定由中国政法大学针对贸仲换届需求专门开设“仲裁员课程高级研修班”。该研修班仅面向贸仲推荐参与的学员开放,同时满足学员业务研修提升和选聘考核目标。研修和考核成绩将作为贸仲换届选聘仲裁员的重要参考。
本研修班的研修内容专门针对已经具备了一定工作经历(如仲裁法规定的关于仲裁员资质条件的“三八两高”),并有志于从事仲裁事业的专业人士设计。该课程精选师资、设计紧凑,保障学员在24课时内掌握仲裁制度的基本原理和理念,对我国仲裁行业发展现状和仲裁员职业具备理性认识,并了解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趋势;同时作为职业培训课程紧贴仲裁员办案实务,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及资深仲裁员和仲裁机构人员的共同参与,保障学员能够掌握商事仲裁案件的实务操作流程,初步具备仲裁员从事争议解决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总之,我校力争实现该研修经历对学员个人素质提升和业务发展等多方面的价值和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将对研修及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统一认证的“中国政法大学仲裁员课程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本研修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 研修班开班时间、地点:
1.时间:
(1)北京:
2011年
2月
18日
(正月十六,周五)-20日三天24课时;
(2)上海/深圳:
2011年
2月
22日
-24日三天24课时。
2.地点:
(1)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教学楼(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北三环蓟门桥西南角,详见后附地图)。
(2)上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上海市金陵西路28号金陵大厦7层)
(3)深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B座19层)
3.上海/深圳开班方式说明:本研修班考虑到北京以外地区的学员分布情况,特别设立上海和深圳两个授课点,第一天和第二天集中授课采取在北京面授班现场录制课件送到当地播放的形式,由当地贸仲分会协助组织教学;第三天互动教学和考核考试由北京统一派员到现场进行。
二 研修班报到须知
1.报到时间:(1)北京:
2月
18日
早7:30—8:30
(2)上海:
2月
22日
早8:00—9:00
(3)深圳:
2月
22日
早8:00—9:00
2.报到地点:
(1)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教学楼一楼大厅
(2)上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3)深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
3.报到条件:学员应为贸仲推荐的2011年仲裁员换届选聘的仲裁员申请候选人(以贸仲向我校最终确认名单为准);并根据贸仲要求于
2月
10日
前已完成确认报名参加本研修班的手续(即于2月10日前向贸仲报名确认专用邮箱shenqing@cietac.org 发送报名表)。
4.学费承担:根据我校与贸仲合作协议,凡属贸仲推荐名单之学员,学费由贸仲统一承担,学员不需另行缴纳学费。
5.领取教材:学员报到时现场领取教学资料一套,包括本研修班定制书包、文具一套,教材一套、参考资料一套。
三 开班典礼(注:上海/深圳不举行开班典礼)
1.时间:
2月
18日
上午8:30-9:30
2.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教学楼408教室
3.日程:(1)全体学员与法大、贸仲双方领导合影;
(2)双方领导分别致辞;
(3)介绍班主任及教学安排等。
四 研修班课程安排(详见报到时所发教材)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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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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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式及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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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18日
9: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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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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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仲裁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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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18日
13: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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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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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贸仲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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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18日
15: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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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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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贸仲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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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19日
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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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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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资深仲裁员/仲裁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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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19日
13: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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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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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讲授,资深仲裁员与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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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19日
15: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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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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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资深国际商事仲裁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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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20日
9:00-12:00
13:30-15:30
16: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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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实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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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扮演、互动教学,资深仲裁员和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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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实务二
书面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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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教学,资深仲裁员和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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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课程安排按照同一顺序在上海/深圳的时间顺延。
五 考试考核
1.基本方式和原则:(1)本研修班的考试考核分为书面考试、日常考核和现场表现三部分,具体方式和所占比例详见教学资料。其中,书面考试为开卷,考试内容为集中授课内容,仅从考试角度而言,学员不必事先专门准备。(2)考试考核的基本原则是考察学员的日常积累和综合素质是否胜任担任一名合格的仲裁员,因此题目设计并不针对特定专业问题。(3)考试考核包括对外语能力的测试,学员可在答题时直接选择一门擅长的外语语种作答;外语测试占一定的权重。
2.阅卷与结业:考试考核将于课程最后一天全部结束,阅卷期一周。预计全部工作在
2月28日
前完成。考核成绩原则上不对外公开,成绩查询的具体方式将在开班时通知,我校将与学员本人联系颁发结业证书事宜。
六 食宿提示
(一)北京地区学员
1.午餐:本研修班提供三天期间的午餐,并在集中授课阶段提供茶歇服务。午餐统一安排在中国政法大学食堂二楼教工餐厅,为标准桌餐。
2.住宿:本研修班住宿自理。若有学员需要住宿的,较临近的宾馆有:(1)北京邮电科技大厦(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院内西北角,步行五分钟穿马路即可到达上课地点。电话010-62258866,四星级商务标间);(2)艺海商务酒店(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3号,步行二十分钟可到达上课地点。联系人:康经理,13701166035,电话010-62186218,四星级普通标间);学员如预订以上宾馆,请直接与酒店联系,说明法大本研修班学员身份预定,可享受优惠价格。学员亦可自行查询预订附近宾馆。
(二)上海地区学员
住宿:住宿自理。推荐酒店为:上海城市酒店,地址:上海市陕西南路5-7号;电话:021-62551133,传真:021-62550744;联系人:刘明,电话:13918114099。如需要预订该酒店,请直接与酒店联系,说明参加贸仲上海分会仲裁员培训活动,可享受优惠价格。学员亦可预订其他宾馆。
(三)深圳地区学员
住宿:住宿自理。推荐酒店为:深圳格兰云天酒店,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3024号(上海宾馆旁边);电话:0755-83689999,传真:0755-83688994;联系人:牟文静经理,电话:13926543797。如需要预订该酒店,请直接与酒店联系,说明参加贸仲华南分会仲裁员培训活动,可享受优惠价格。学员亦可预订其他宾馆。
七 交通指南
(一)北京
1.交通方式:(1)自驾车到校的学员说明参加学习可从东门领门禁卡入校,但学校因施工改造期间停车位紧张,且按时间收费,建议北京地区学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校;(2)校园驾车通行为单向行驶,仅能从学校东门进入,北门出去;(3)其它公共交通方式介绍详见后附校园地图。
2.学校附近区域地图:
3.校园(内)地图:
(二)上海
贸仲上海分会位置图,请登陆http://www.cietac-sh.org/chinese/contact.htm 查询。
(三)深圳
贸仲华南分会位置图,请登陆http://www.sccietac.org/main/gywm/lxfs/
查询。
八 其它事宜
学员若有关于本研修班的其它问题,可联系中国政法大学如下电话和邮件。电话:010-58908484,58908225 邮件:fadayanxiu@gmail.com (注:寒假期间2月1日-13日电话无人值班,14日后安排值班;电子邮件,每日查阅回复。)
在深圳参加培训考核的学员,也可联系贸仲华南分会联系人:陈锦华,电话:0755-83501718,传真:0755-82468591,邮箱:chenjinhua@sccietac.org;杨 涛,电话:0755-83501790,邮箱:yangtao@sccietac.org。
在上海参加培训考核的学员,也可联系贸仲上海分会联系人:施伟,电话:021-63875588转121, 传真:021-63877070,邮箱:shiwei@coics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