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学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17年4月1日(星期六)上班。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
二、班车安排
3月31日(星期五)下午班车发放时间为16:30。
4月1日(星期六)下午班车发放时间为17:00。
4月2日至4日,每日安排假日班车一班,7:30由昌平校区发车,16:30由学院路校区返回,乘车地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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