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中心:
依据《继续教育学院聘用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学院综合改革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学院院聘教职工2022年度考核、2021-2022聘期考核和岗位换届聘任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考核及2021-2022聘期考核
1.考核程序
学院各部门、中心根据学校、学院的考核办法,开展2022年度考核及2021-2022聘期考核,组织本部门、中心员工填写《聘期考核表》,并提交《聘期考核及年度考核信息汇总表》至学院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核结果
(1)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均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2)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员工优先参与学院年度优秀员工的评选,比例不得超过本部门职工总数的14%。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员工不得超过本部门教职工总数的10%,不占用年度优秀比例。
(3)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员工将调整工作岗位或留原岗位考核三个月,考核期间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70%核发,考核期满合格能胜任工作后恢复原工资标准。聘期考核为“不合格”的员工,需调整工作岗位或不予聘用,调整工作岗位考核期为六个月,考核期间按新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50%核发,考核期满合格能胜任工作后恢复本岗位工资标准。
(4)因受疫情影响,本届聘期考核为“不合格”的员工可以留原岗位考核六个月,考核期间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50%核发,考核期满合格能胜任工作后恢复原工资标准。
二、全员岗位聘任
1.各部门、中心应立足学院综合改革及建设发展需求,结合2022年度考核、2021-2022聘期考核开展院聘合同制教职工全员岗位聘任工作,对照《全员岗位聘任机构及岗位设置》,组织教职工填写《岗位聘任申请表》,并汇总《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
2.聘期考核与换届聘任采取个人陈述方式,陈述内容包括原岗位工作总结和竞聘演讲。对聘期考核工作总结应从工作饱满度、贡献度、创新度等方面进行,换届聘任工作从岗位的工作思路及工作设想等进行演讲。
3.学院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将统一组织年度、聘期考核及岗位聘任工作,审议确认最终的考核与聘任结果。
对于差额竞聘的岗位,首先采取差额投票,得票高者再进行等额投票,其余差额竞聘人员可进行岗位调剂,不服从调剂的不予聘任;对于等额竞聘的岗位,直接进行等额投票。
等额投票不足50%(不含)的,将进行岗位调剂,不服从调剂的不予聘任,等额投票不足30%(不含)的,将不予聘任。如对岗位有疑问,请及时向各位分管院领导咨询。
请各部门、中心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考核及岗位聘任工作,相关材料要求须及时通知到每一位院聘员工,并于2023年3月30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所有考核及聘任材料汇总报学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李宏 8478
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