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三家共同主办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商事仲裁实务培训”模拟仲裁庭审在国际商会大厦五层贸仲委多功能厅举行。首席仲裁员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退休教授严思忆老师担任;申请方所选仲裁员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刘轶老师;被申请方所选仲裁员是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侯春雷老师;他们共同组成仲裁庭。贸仲委的龚一朵任秘书。贸仲委国内案件处处长焦亚尼做特约点评人。活动由龚一朵主持。本期全体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
本案是一起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纠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由本期学员扮演。准备期间由贸仲委研究发展处赵健处长负责指导。
开庭前,贸仲委李虎副秘书长向大家介绍了该委员会的相关近况。他说,学习法律即解决争议,对仲裁的理解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他在向大家介绍了当前国际商事仲裁的现状后,又给大家讲解了贸仲机构在涉外案件上的优势、特色以及精品案例的形成。
被申请人庭前已提交反请求。正式开庭前,仲裁庭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庭前评议,就双方的请求进行了归纳、整理。
双方经过背靠背调解,最终以双方的方案差距过大而失败。整个庭审在首席严思忆老师的指导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之后,仲裁庭老师对双方学员进行评价:今天大家的表现总体很好,说理比较充分,但大家要注意的是证据准备不够充分,在开庭时,证据程序上核对原件很重要。
焦亚尼老师从经办人角度做精彩点评。首先,她向大家介绍了贸仲委近几年的案件受理数量及涉案金额。仲裁案件当事人是该案程序的主人。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案件程序进行的一个重要基石。其次,关于案件中双方争议焦点之一的管辖权,它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是什么关系;二是,对一事不再理的“理”的理解不是受理的概念,而是审理的概念。严格说,具备三个相同才会构成一事不再理,即主体相同、法律关系相同、请求完全相同。今天的双方如果把这两个层次都能完全讲到的话,表现会更加充分。再有,在双方争议的损失确定当中,货价差价的损失,申请人要注意此处的理由不够充分。还有,举证方面,被申请人没有就答辩提出任何证据,这在实践中是很难得到支持的。双方要注意,提出主张就一定要有证据。
最后,老师与学员互动环节中,就学员们提出的相关问题,仲裁庭与贸仲委的老师共同给予了解答。本期模拟仲裁教学活动圆满完成,部分学员与老师们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