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由中国政法大学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能力素质提升高级研修班”开班仪式在我校昌平校区国际交流中心举行。出席开班仪式的有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杨志明、内蒙古自治区法官进修学院副院长刘永生,以及参加此次培训的各位领导干部。仪式由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张晓琴主持。
马怀德副校长致欢迎辞。他首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对各位来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感谢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及法院系统对中国政法大学的信任。随后,他向学员介绍了我校在建设历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本概况。他说,中国政法大学自1952年建校以来,成长迅速,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以法学为优势学科、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要学科的文科类综合大学,拥有比较全面的学科设置,除了法学、政治学等优势学科以外,还有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新闻与传播学等学科。而法学的师资力量尤为雄厚,除了全面而科学的学科设置外,还有一批知名的教授、学者,包括江平教授、陈光中教授等老一辈的教授以及众多中青年学者。除了注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学科建设,中国政法大学不忘肩负的社会责任,始终按照2008年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同志来我校视察时提出的要求去做,努力成为“法律人才的培养中心、法律干部的培训中心、全国普法教育中心”。他说,中国政法大学对举办本次培训班深感荣幸,在课程设置、教师聘请、教学组织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并欢迎各位领导干部提出意见、建议。最后,他再次对参与此次培训的领导干部表示欢迎,并预祝大家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学有所获。
随后,杨志明副主任讲话。他首先表示此次培训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全区法院系统领导干部工作的实际行动,他代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培训班顺利开班表示热烈祝贺,对中国政法大学提供的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法学的最高学府,自建校以来,秉承“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精神,为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国家法治进步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国家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大家能参加此次培训学习,机会难得,希望大家把握机会,着力增强法治思维,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接着,他针对此次培训提出了三点希望与要求。第一,认真对待,明确职责,充分认识培训学习的重要性。培训是手段,提高是目的。近年来,全区法院系统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坚持大规模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促进法院建设、促进司法审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公正执法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面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我们法院现状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法院司法能力与社会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司法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法院领导干部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必须不断学习才能提升思想观念,增强理论基础,解决实际问题,这不仅是个人不断提升进步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他希望各位学员能深切体会举办这次培训班的意义,统一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潜心钻研深入思考,确保学有所获,达到预期目的。第二,明确目标,勤学善思,确保学习培训取得预期效果。他说,通过培训至少要达到四个目的:不断提高政治定力,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不断提高开拓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狠抓落实能力。第三,严明纪律,强化管理,确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他要求各位学员端正学习态度,全身心投入学习;讲究学习方法,善于总结反思,联系实践,将新理论、新思想、新方法运用到日常工作中;遵守学习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迟到早退。最后,他再次对中国政法大学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预祝研修班取得圆满成功。
最后,张晓琴副院长宣布培训班班委会组成人员、教学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名单。
开班仪式结束后,由马怀德教授为大家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