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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集团2012年法制工作会议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专题培训在我校举行
时间:2012-09-07 10:56:14 来源:  作者: 浏览:

92日上午,北汽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办的“北汽集团2012年法制工作会议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专题培训”在我校学院路校区教学楼319教室举行。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周榕,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孙彦臣,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王闯法官,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刘守仁、副院长张晓琴,与来自北汽集团各下属单位主管法务领导、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及法务工作人员八十余人共同出席了开班典礼。典礼仪式由孙彦臣主持。

刘守仁首先致欢迎辞。他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对前来参加培训学习的各位领导和学员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说,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法学的最高学府,在坚持法学学科优势和特色的同时,发展和建设了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等相应学科,成为了近十年来学科建设发展最快的大学。2008年温家宝总理视察法大后,提出政法大学应当成为“法律人才的培养中心”、“党政干部的培训中心”和“全国的普法中心”。在此基础上,我校不断调整办学发展战略,注重与社会的合作联系,扩大社会服务的范围,面向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开放教育服务。近几年,继续教育学院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加强与政府、企业的合作办学,取得较大成绩。北汽集团是汽车行业的佼佼者,也是北京市的支柱企业之一,这次能够与北汽集团合作,体现了北汽集团和相关领导对法大的信任和支持,希望双方能够以此为开端,在干部人才培养领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帮助企业有更好发展。

周榕首先就集团法制工作情况做了通报和讲话,并对培训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法务人员珍惜学习机会,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积极主动适应行业的迅速发展和国际变化。孙彦臣进一步贯彻了周榕的讲话精神。他同时提出,此次委托法大继续教育学院举办培训,是很好的合作模式,希望今后将法务人员的培养教育工作规范化、常规化;希望双方在教育培训、人才培养等多领域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取得共赢的效果。

简短的开班仪式后,我校特约授课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王闯法官为学员讲解了“合同法审判实务若干问题——以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为中心”的专题课程。专题授课后的互动环节,王闯老师逐一回答了学员的积极提问。整体培训实务性强、组织有序、服务到位,受到了参会人员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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