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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暨社会管理创新与突发事件处置高级研修班举行结业仪式
时间:2012-06-21 11:19:24 来源:  作者: 浏览:

6月19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中共漯河市委政法委员会联合举办的漯河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暨社会管理创新与突发事件处置高级研修班结业仪式在我校昌平校区国际交流中心举行。中共漯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周剑和政治部主任赵宏宇,我校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分党委书记刘守仁及副院长张晓琴出席。结业仪式由张晓琴主持。

仪式伊始,首先播放了本期培训班在我校培训期间上课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纪实影像《纪念在法大的日子》。

随后,本期培训班傅惠欣等五名学员分别上台做了学习成果交流的发言。他们认为,这次研修班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详实,既有理论学习又有实地参观, 几位专家教授高屋建瓴、深入浅出的授课, 为我们注入了丰厚的知识动力,使我们全体学员开阔了眼界,更新了观念,提高了认识,丰富了经验,解放了思想,增进了友谊。他们真诚地感谢中国政法大学、感谢我们市政法委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学习提高、沟通交流的平台,感谢继续教育学院的领导及各位老师几天来为我们辛勤的付出,

         

周剑发表讲话。他说,在漯河市委政法委和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精心组织下,为期一周的培训学习已经圆满结束。大家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素质和能力,理清了政法工作的思路,对我们做好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政法工作必将起到应有的作用。他强调,集中培训只是一时的,更多的是要在今后的工作和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学习,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与研究,加强对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从总结和探索中准确把握政法工作的规律,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增强工作实效,从而推动政法工作的开展。

刘守仁做了总结讲话。本期专题培训的主题是对社会管理创新与突发事件的如何处置。它表明,政法工作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作为,这是其工作要遵守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操守。在社会管理工作上进行创新,就是要在工作方法上有所突破,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学习培训冲击了我们的传统思想和思维方式与习惯,对大家回到工作岗位后,如何在忠于宪法与法律的前提下,学习与执行现行的法律制度,减少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矛盾,增加和谐成分有着非常大的意义。他祝愿大家学习进步,在政法工作上更上一个台阶。

结业仪式的最后,周剑、赵宏宇、刘守仁、张晓琴为全体学员颁发了精美的结业证书、学员通讯录、合影照片及教师课件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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