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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检察机关民商法暨新刑诉法培训班在我校开班
时间:2012-06-04 16:01:19 来源:  作者: 浏览:

    6月1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的临汾市检察机关民商法暨新刑诉法培训班开班仪式在我校昌平校区国际交流中心举行。出席开班仪式的有我校副校长马怀德,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淑红、培训中心主任张晋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梁凤云及我校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分党委书记刘守仁及副院长张晓琴。开班仪式由刘守仁主持。

    马怀德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对各位检察官来我校学习表示热烈欢迎,同时对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的紧密合作并给予我校的高度信任表示衷心地感谢。接着,他向各位学员介绍了我校在学校建校、学科构成、师资力量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的基本情况。他说,今年恰逢我校庆贺60华诞。经过60年的建设与发展,我校已形成学科门类齐全、师资规模强大的办学特色,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政法人才,毕业学生20多万,分布在我国公检法机关及高等院校等各个领域。我校专家学者参与了自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起所有法律的起草与论证工作,在法学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2008年,温总理到我校视察。提出我校要建成法律人才的培养中心、政法干部的培训中心、全民普法中心。因此,我校在注重提高培养本科生、研究生教学水平的前提下,也注重竭诚为公检法、企事业单位等各个领域的社会服务,共同联手培养高级法律专门人才。最后,他希望各位学员在法大校园学习过程中,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刘淑红在讲话中感谢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为本期培训班开班所做的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她对本期学员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充分认识培训的意义。本期培训班专业性很强,大家要端正态度,以饱满的热情参与学习,理解民商法的精髓,明确新刑诉法的内容。第二,要确保培训活动取得实效。此次培训内容丰富,要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潜心钻研,刻苦学习,从而丰富知识储备,使自身专业素质得以提升。第三,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学习、请教、交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她预祝本期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大家学习愉快,身体健康,学有所成。

    为办好本期培训,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特别制定了加强学习纪律和考勤的八项规定。开班仪式上,张晋山代表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向学员宣布了此项规定,并宣布了培训班班委会及学习小组的人员组成。

    开班仪式结束后,梁凤云法官为学员上了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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