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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第16期培训班举行模拟仲裁庭审
时间:2010-07-12 15:09:47 来源:  作者: 浏览:

79上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三家共同主办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商事仲裁实务培训(第七期)模拟仲裁庭审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会议厅举行。第16期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的全体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李洪积律师担任特邀点评人。培训活动由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姜丽丽主持。

模拟仲裁庭由北京仲裁委员会的傅郁林、邓峰、孙永刚三位仲裁员组成,傅郁林任首席仲裁员。本期模拟仲裁庭审理的是一起委托代理合同——关于追索律师费方面的案件。在仲裁员的引导下,双方代理人对证据进行了深入的质证与辩论。

庭审结束后,仲裁员和专家做了点评。他们一致肯定了学员在庭审中的自信表现和发挥,同时强调,仲裁是一项专业的裁判活动,作为一名律师要凭借扎实的调查,熟悉掌握证据,由此建立起论点之间的关系。在辩论中,语言表述要有逻辑性,抓住案件焦点。多人做代理时要注意分工协作,可以更好地发挥团队的智慧。

李洪积律师做了较详尽的点评。他谈了三点感受。第一,程序问题是仲裁的特点,仲裁的特点决定程序高于一切。因此,要切实熟悉仲裁程序,熟悉案件背景。第二,在实体问题上,双方代理人在法律观点、案件争议的焦点、证据的使用上展示的较充分。第三,在辩论技巧上,在熟知法律、案件事实方面,双方代理人仍有提高的空间。他指出我国仲裁机构在解决案件时,通常是高效率的。所以,律师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栩、副秘书长李云丽律师在庭审前分别对双方学员如何代理此案作了指导。庭审结束后,李云丽对学员们的庭上表现表示赞赏。她告诫学员:做为一名实习律师,要在纷繁复杂的案件材料的基础上培养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理出关键点进行辩论。 (王敏惠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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