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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第十二期)培训班参加模拟仲裁庭实践性教学活动
时间:2010-01-13 16:24:21 来源:  作者: 浏览:

    1月8日上午,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第十二期)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会议厅举行商事仲裁实务培训模拟仲裁教学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领导有北京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刘军,律协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张志冰、许智慧,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兼分党委书记刘守仁。活动由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姜丽丽主持。

    本次模拟仲裁庭教学活动由北京市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承办,审理的案件是一起地产合同纠纷。北京市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丽霞担任首席仲裁员,与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李洪积、田锐华共同组成仲裁庭。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仲裁家沈四宝教授担任特约点评。案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双方的代理律师均由第十二期培训学员扮演。

    进入仲裁程序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退场,仲裁庭内部合议:首席仲裁员张丽霞介绍案情,听取仲裁员的看法,确定需要仲裁庭解决的问题。然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入场,案件正式进入仲裁程序。仲裁程序分为提出请求、质证、辩论、裁决四个阶段。首席仲裁员张丽霞语言清晰、提问到位,亲和靓丽的风格体现出资深的执业功力。李洪积、田锐华两位仲裁员准确的点拨与评说,使学员们从亲身感受中掌握经验和技巧。申请与被申请人回答问题思路敏捷,法律适用准确。他们精彩的辩论以及着装和谈吐,受到一致好评。整个庭审过程准备充分,生趣热烈,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实践演练。

    最后由沈四宝教授做重要点评。他说,非常荣幸参加这次模拟仲裁庭审,假的变成真的,这就是成功。并就此次仲裁庭审提出三点意见:一,仲裁与诉讼不同,仲裁是自愿管辖,程序非常严格,宁愿提少,不要提多。二,仲裁与法院不同,双方辩论中要注意对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三,作为律师与仲裁员,要增强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要有特殊的责任心,要有清晰的表达与聆听能力。他强调,律师的宗旨,是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服务,要做到得理让人。庭审结束后,学员与老师们进行了互动交流。

    实习律师培训的模拟仲裁教学活动是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倡议推动下,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三方主办,开创了实习律师培训新模式。模拟仲裁前,律所指派本所律师对参加仲裁庭的所有学员给予一对一的悉心指导,使学员感受到比课堂学习、书本学习有更多的收获与提高。继续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兼分党委书记刘守仁在致辞中说:“模拟仲裁培训是实践性课堂,是学员展现自身才华更是向资深律师学习的机会。通过实践性课堂去把握作为职业法律人所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寻找存在的差距”。举行模拟仲裁庭实践性教学活动,是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培训有益的探索。 (郑杰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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