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商事仲裁不公开进行,仲裁庭审无法像法院庭审一样可以公开观摩,因此如何对即将执业的律师进行仲裁实务培训是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协”)及相关教育机构关注的问题。在北京市律协的倡议推动下,北京市律协、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仲”)、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三方共同于8月25日在北仲召开了“律师仲裁实务培训”专题研讨会。研讨会确定从今年10月份开始,每期由三方共同组织由新律师参加的模拟仲裁的教学活动。模拟仲裁庭成员主要由北仲仲裁员志愿担任,并吸收有这方面经验的资深律师参与,秘书处提供协助,仲裁当事人、代理人由学员扮演,培训地点为北仲国际仲裁厅。
10月30日、12月4日,三方已共同试举办两期模拟仲裁庭审理教学课程,学员反馈热烈,效果良好。
10月30日,首期模拟仲裁庭由北仲仲裁员刘郁武先生组织。模拟仲裁庭根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叶渌女士为首席仲裁员,仲裁庭其他两位成员由北仲仲裁员叶伟膺、刘郁武担任。审理的案例是一起信用证纠纷。庭审前,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对参与参与模拟的实习律师进行指导。北仲仲裁员、北京市律协仲裁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张丽霞女士担任主持,北仲仲裁员王家路先生担任特约点评。
12月4日,第二期模拟仲裁庭由北仲仲裁员王家路先生组织并担任首席仲裁员,与北仲仲裁员赵杭、刘勇共同组成仲裁庭。模拟审理的案例是一起房地产纠纷。庭审前,通商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对参与模拟的实习律师进行了指导。北仲仲裁员、北京市律协业务指导和继续教育委员会主任庞正中先生担任特约点评。为使学员了解北仲仲裁规则中的调解程序,仲裁庭在审理中增加了 “调解”程序。仲裁庭采用现代商事调解的培训方式,庭前分别给予双方代理人一个其当事人坚守的“调解利益方案”,让代理律师在调解中为各自的当事人争取最高利益,整个调解过程生动体现了仲裁庭担任调解员角色与双方代理人的互动场景,现场气氛紧张、热烈,让学员生动有趣的体会到了现代商事仲裁、调解的基本原则和理念。
庭审结束后的点评是每期模拟仲裁庭教学的一个重点。先由模拟仲裁庭成员接受在场律师学员的提问,然后由点评人对参与律师的表现、律师与仲裁员的互动情况等进行总体评价。担任此次点评人的庞正中先生分别从仲裁程序、请求设计、辩论技巧、沟通策略、应变能力、商事调解理念等十五个方面,对模拟庭活动的上述内容进行点评。
虽然模拟仲裁庭教学活动还在摸索阶段,但这种理论与实践结合、教学互动、生动活泼教学方式提高了学员的学习兴趣和热情,使学员在执业知识、经验方面深受启迪。一些学员反映,听这种课程非常“过瘾”,真正意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律师应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学无止境!。
合作三方均认为模拟仲裁培训成功开创了律师培训的新模式,具有多重意义和价值。王红松秘书长在致辞中,谈到今后的任务是“贵在坚持”。“这种坚持不仅需要主办方的努力,也需要在座学员的努力”,表达了北仲支持模拟仲裁庭教学活动长期进行的决心。她提出:世界各国仲裁、调解等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方兴未艾,国内积极发展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已成为上下的共识。最高法院在今年7月24日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就是这种社会共识的具体体现。在这种时代和社会的背景下,如果律师不熟悉现代商事仲裁、不掌握相关的知识、经验和技巧,其职业发展就会受到很大的局限。她强调北仲希望自己不仅仅是一个公正、及时解决经济纠纷的仲裁机构,一个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多元化争议解决中心,还希望自己是一个培养争议解决人才的基地和平台。希望大家在开始接触仲裁时,就能够理解掌握现代商事仲裁的理念和原则,坚持按照正确的原则行事,在今后代理仲裁案件过程中,与仲裁庭形成良性互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与仲裁员共同努力将仲裁建成一个能够公正、高效解决争议的地方;一个律师凭本事和敬业精神公平竞争的地方,一个廉洁、正义、使人对仲裁乃至中国的法治建设抱有希望、期待和信心的地方。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张晓琴副院长则从教学培训角度有更多感想,她表示:在课堂教学环节稳步推进的同时,应加强对实习律师进行实践教学环节培训。模拟仲裁庭由北仲的仲裁员和实习律师共同从庭前分析案例、准备材料到最后参与到仲裁庭审中来,使学员亲身体验代理仲裁案件的感受,是对法律实务教学的摸索与创新,有助于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庞正中先生代表北京市律协向合作各方表示感谢,他表示市律协不仅将大力支持模拟仲裁庭活动开展下去,而且希望这种模拟仲裁培训不断完善,成为律师培训的精品课程!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培训课程安排,第三期模拟仲裁庭将于2010年1月8日举行,首席仲裁员由北仲仲裁员、北京市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丽霞女士担任。
(全文转载自北京仲裁委员会网站)